各位老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 具有高级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选拔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与社会认可。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
二、推荐名额与工作程序
1. 推荐名额
由于名额原因,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
2. 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评审推荐;
(3)学校集中进行材料公示;
(4)公示无异议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议;
(5)公示评议结果;
(6)报送学校推荐人选材料。
三、相关说明
1.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2. 报送材料要求
(1)请至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安装“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系统填报;
(2)系统生成《政府特贴专家情况登记表》和“人选数据库文件”,一人一档,A4纸正反面打印《政府特贴专家情况登记表》10份。
(3)下载填写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打印纸质版1份。
(4)请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内容与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相关信息一致。
(5)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以“单位+姓名”格式命名。
附件见:http://rsc.xidian.edu.cn/html/notice/2014/0506/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