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19 15:50 点击:681 次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新形势下我校青年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保证2014年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主要包括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简称“全额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青骨项目”)和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其中,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请申请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详细查阅“2014年选拔简章”和“2014年申报指南”,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全额资助项目 | 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
1月 | 1.05~1.12 申请人进行网报 | |
1.13~1.15 学校审核材料 |
1.20前 提交数据/报送材料 |
3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8月 | | 学校下发通知,进行校内预申报 |
9月 | 9.20前 完成校内评审,提出修改建议 |
9.20~9.26 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进行网报 |
9.27~9.30 学校审核材料 |
10月 | 10.15前 提交数据/报送材料 |
11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时间,学校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
3. 对于“全额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对于“青骨项目”,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从2014年开始,“全额项目”的网报时间提前至每年的1月5~15日,且申请人需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简历主要包括外方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2. 学校上半年统一受理“全额项目”,下半年统一受理“青骨项目”。对于上半年申请“全额项目”未入选的教师,在下半年申请“青骨项目”时,学校在校内评审时予以优先推荐。
3. 对于“青骨项目”(申请者不超过45岁),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4. 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统筹考虑、合理规划,制定好2014年度青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规划,并按规划做好派出工作。
5. 申报材料准备及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