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征集全省普通高校
十年心理健康教育成果的通知
陕高教生办〔2015〕1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总结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优秀成果,激发高校教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不断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学生心理素质,省委高教工委委托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十年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教育行政人员。
二、征集范围
2006年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践和理论成果著作,包括学术论文(含经验总结、调查分析、实验报告)、报刊文章、案例分析、教材及专著等,不包含高校师生的硕博士论文。
三、表彰奖励
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成果进行评审。本次活动将根据征集到的成果著作的数量和质量设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择优汇集出版《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十年录》。
四、有关要求
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成果资料真实,代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每校申报的优秀成果控制在10项以内。
2. 申报材料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应用价值高,实践效果好,严禁抄袭、剽窃。申报的成果如是外文,须附有中文申报表及译文。成果以成果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并排好主要参与成员的顺序(论文类不超过3人,著作类不超过5人)。
3. 各高校须将申报资料统一装袋,注明学校名称和申报数量,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成果正文、成果立项、获奖或专利证明、刊载成果的杂志或刊物封面、目录等的复印件,教材及专著类需另附教材及专著原件2套。申报资料的电子版格式是word或pdf。
请各高校将申报资料于2015年12月31日前送至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西安石油大学心理研究所
邮编:710065
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联系人及电话:
梁笑迎029-88382741,E-mail:sxmhe@sina.com
郑林科18629331196,E-mail:412767829@qq.com
省委高教工委联系人及电话:魏星,029-88668859
附件:1.成果汇总表
2.成果申报表
temp_15122810373026.docx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